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纳溪区分局
关于隆黄铁路隆昌至叙永段扩能改造工程项目指挥部三分部
第二批次临时用地等两个项目临时用地续期申请审批结果的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临时用地信息填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28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以下临时用地项目续期申请已经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纳溪区分局批准,现对结果进行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用地位置 | 申请单位 | 主要用途 | 批准文号 | 核准面积(公顷) | 续期年限 |
1 | 隆黄铁路隆昌至叙永段扩能改造工程项目指挥部三分部第二批次临时用地 | ******街道桂花村7社、8社,天仙镇清凉村1社、九君村8社,护国镇永江村2社、3社和大雄村5社 | ******有限公司隆黄铁路隆昌至叙永段扩能改造工程项目指挥部三分部 | 弃土场、施工便道和湿喷站用地 | 泸市自然资规纳函〔2023〕285号 | 8.1442 | 2年 |
2 | 隆黄铁路隆昌至叙永段扩能改造工程项目第一批次施工便道临时用地 | ******街道桂花村7社、8社、村委,天仙镇清凉村1社、观音村5社、双新村9社、天星村7社,护国镇永江村2社、大雄村5社 | ******有限公司隆黄铁路隆昌至叙永段扩能改造工程项目指挥部三分部 | 弃渣场、堆料区、施工便道和表土堆放区 | 泸市自然资规纳函〔2023〕286号 | 9.6286 | 2年 |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纳溪区分局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