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宜春江口220kV变配套110kV线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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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宜阳大厦西座1508室(邮编336000)
项目名称 |
宜春江口220kV变配套110kV线路工程 |
建设地点 |
两个间隔扩建分别位于上高县彭家岭和上高县粟米坑,输电线路全线位于宜春市上高县芦洲乡、墨山乡、翰堂镇及南港镇境内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宜春供电分公司 |
环评机构 |
******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建设内容为: 1.新建梅沙11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和新华11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 2.江口至新华110kV线路工程,线路路径长度6.02km,新建铁塔共20基; 3.江口至梅沙110kV线路工程,线路路径长度9.76km,新建铁塔共34基; 4.五里岭~蒙华π入江口变110kV线路工程,线路路径长度4.43km,新建铁塔共6基,拆除塔基2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环境影响及减缓措施 项目施工时会造成局部地段的水土流失;施工临时占地、输电线路及塔基施工等对局部生态环境有一定影响;施工机械产生噪声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施工扬尘对周边大气环境产生影响;构筑物建设过程中产生建筑垃圾及弃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工程施工过程中运输车辆应进行封闭,离开施工场地前先冲水;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分别堆放,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理,建筑垃圾及余土及时清运,施工结束后,对临时用地根据其原土地类型进行复垦或复绿,项目拆除的铁塔塔材、导线、地线等由建设单位统一回收处理。
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为: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及噪声等。 (1)电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选购光洁度高的导线,减少尖端放电。所有线路、高压设备、建筑物钢铁件接地良好,设备导电元件间接触部件连接紧密,减少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下阶段路径优化调整时,应尽可能增加线路与各敏感保护目标的距离,确保敏感保护目标的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运行期加强线路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线路确保敏感保护目标的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架空输电线路经过线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输电线路铁塔座架上应于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明严禁攀登、线下高位操******居民尤其是儿******居民有关高压输电线路和环保知识的宣传、解释工作。 (2)噪声防治措施 合理选择导线截面、导线相序排列等以降低线路的电晕噪声水平;加强输电线路的运营管理,确保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声环境质量达标,减少对周围敏感目标声环境的影响。 (3)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工程梅沙11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和新华110kV变电站间隔扩建不新增工作人员,运行期不新增污水排放,输电线路运行期不产生废水,对周边水环境无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输电线路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旧导线及零件由建设单位物资部门进行统一回收利用,不外弃。 在落实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条件下,可将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的环境风险降至最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