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委员会实施的清华附小清河分校朱房校区改扩建项目******人民政府批准(见京政地字〔2023〕9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相关规定,现将经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公示期限:自2023年11月17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止):
一、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及征收土地位置
建设单位:北京市******委员会
建设项目名称:清华附小清河分校朱房校区改扩建项目
土地用途:A33基础教育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海淀区毛纺路与朱房路交叉口东北角处
二、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土地为东升镇经济合作总社集体土地,征收面积为0.5472公顷(8.21亩)。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
征地面积(公顷) |
征地面积(亩)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0.5472 |
8.21 |
合计 |
0.5472 |
8.21 |
三、征收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地补偿标准为88万元/亩,征收补偿费共计722.304万元,全部采取货币补偿方式。
四、征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本次征地不涉及农转非人员安置情况。
五、青苗和地上附着物依照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该征地行为(见京政地字〔2023〕92号)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自本******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