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作为纳溪区豪安·城市之光建设用地砂岩矿资源价值处置收益评估机构,已按要求完成项目砂石处置收益评估工作,并向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纳溪区分局提交《纳溪区豪安·城市之光建设用地砂岩矿资源价值评估咨询报告》[四川天地源〔2023〕(矿咨)字第104号](以下简称《评估咨询报告》)。现将《评估咨询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8日。
本次公示内容为《评估咨询报告》摘要、评估主要参数表和评估机构及评估师承诺书。公众可以向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纳溪区分局索取《评估咨询报告》全文,也可以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其反馈意见建议。
受理部门: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纳溪区分局地矿股(安办)
联 系 人:尹太琼
联系电话:******
******人民政府大院综合楼二楼
附件:附件1.纳溪区豪安·城市之光建设用地砂岩矿资源价值评估咨询报告摘要.pdf
附件2.纳溪区豪安·城市之光建设用地砂岩矿资源值评估咨询报告主要参数表.pdf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纳溪区分局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