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受理上高县芦洲乡赣能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kV升压站及外送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2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95- ****** (辐射科)
通讯地址:宜阳大厦西座1508室(336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上高县芦洲乡赣能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kV升压站及外送线路工程 |
升压站:位于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芦洲乡江口村 输电线路:全线位于宜春市上高县芦洲乡、翰堂镇及南港镇境内 梅沙110kV变电站扩建间隔:位于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南港镇梅沙110kV变电站内 |
******有限公司 |
江西省地质局实验测试大队 |
2023年11月09日 |
上高县芦洲乡赣能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kV升压站及外送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稿-正文)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