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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晋经济开发区污水集中处理厂改扩建《南塔庄、曹家庄、谷家庄、前张孟、后张孟》五村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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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马蜂盯标
2023-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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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晋经济开发区污水集中处理厂改扩建《南塔庄、曹家庄、谷家庄、前张孟、后张孟》五村污水管网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晋经济开发区污水集中处理厂改扩建《南塔庄、曹家庄、谷家庄、前张孟、后张孟》五村污水管网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宁晋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宁晋经济开发区(西城工业园)污水集中处理厂改扩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审批投资审字[2022]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宁晋经济开发区污水集中处理厂改扩建《南塔庄、曹家庄、谷家庄、前张孟、后张孟》五村污水管网项目(2)建设地点:宁晋县南塔庄、曹家庄、谷家庄、前张孟、后张孟五村;(3)建设规模:(1)南塔庄、曹家庄污水管网工程,包括新建DN300的污水主管网2200米,新建DN200污水支管网9425米,新建φ800的预制装配式混凝土检查井795座,新建15m3/h的泵井2座;(2)谷家庄污水管网工程,包括新建DN300的污水主管网375米,新建DN200污水支管网1660米,新建φ800的预制装配式混凝土检查井127座,新建15m3/h的泵井1座;(3)前张孟、后张孟污水管网工程,包括新建DN300的污水主管网3080米,新建DN200污水支管网7455米,新建φ800的预制装配式混凝土检查井685座,新建15m3/h的泵井2座;(4)招标最高限价:******.69元;(5)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6)计划工期:60日历天。(7)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经查勘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经审查合格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的全部施工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信誉要求:3.1.3.1 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未处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3.2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开标当天由评标专家查询)

3.1.4其他要求:3.1.4.1企业注册地不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施工企业须办理进冀建筑业企业基础信息登记(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查询);3.1.4.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及未处于投标禁止期承诺书;3.1.4.3提供《建筑材料采购使用承诺书》;3.1.4本项目预留预算总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比例为60%。3.1.5本项目技术标部分(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1-03 00:00 至 2023-11-09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 宁晋县公共资源交易网(******:8888/sszt-zyjyPortal//zyjyPortal/portal/county?regionCode=130528)”或“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11-23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宁晋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地址:******大学科技园B座11层
邮编:/邮编:/
联系人:刘立强联系人:张关祥、窦炳超
电话:******电话:0311-******
传真:/传真:0311-******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网址:/网址:/
******银行:/******银行:/
帐号:/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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