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中心能力建设专项设备采购 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公告时间:2023年10月12日 ******服务中心的能力建设专项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一、项目概况
1******服务中心能力建设专项设备采购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NY[2023]-A005 3、委托代理编号:17882-******-211 4、采购项目预算:1,547,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6、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天内。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3%;二、采购需求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包1 | 767,280 | ******服务中心能力建设专项设备采购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1 | 767,280 | ||
包2 | 779,720 | ******服务中心能力建设专项设备采购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1 | 779,720 |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