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QSZBCG2023―240 (任务书编号:JC******230235号)
二、项目名称:潜山市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服务项目(第一包)
三、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县梅城镇新建路238号
成交金额:投标费率为各类车型租赁服务价格上限的92%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潜山市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服务项目(第一包) 服务范围:为潜山市公务用车提供社会化车辆租赁服务,用于集中出行、会议用车、考察调研、公务接待、应急公务及临时租赁等;拟为本项目提供具有最大保障服务能力的车辆达到30辆以上小型客车,供租赁服务的车辆分别为新能源车或燃油车,车型包含轿车、商务车、越野车(含SUV)。并将车辆相关档案资料报采购人登记备案。车辆租赁费用约150万元/包。 服务要求: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服务标准: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结虎、丁兰花、王琼、张新平、黄莹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约定
收费金额:22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90/TPBidder/memberLogin)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0556-******。若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注:<1>质疑和投诉均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质疑和投诉将不被接受。<2>质疑和投诉的相关请求均应当由授权委托人持法******居民身份证(或法定代表******居民身份证)现场递交,否则,将不予受理。<3>质疑和投诉的相关请求与证明材料须一次性书面提出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将不予受理。<4>虚假和恶意质疑或投诉,经查实后,将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管理中心
地址:潜山市梅城镇潜阳路370号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潜山市梅城镇桃园北路蓝鼎中央城东区商业街1号楼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方式:******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3.开标情况一览表
4.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