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铁西区补绿和绿地改造等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2 | 工程名称 | 2023年铁西区补绿和绿地改造等工程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 | 标段名称 | 2023年铁西区补绿和绿地改造等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 ||||||||
建设单位 | ******管理局 | 填报单位 | ******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06月01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3年06月05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 | 建设地点 | 沈阳市铁西区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有限公司 | 刘健 |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辽******5299 | 99.300000% | 197 |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验收合格;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设计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验收合格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 | 92.17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刘健 | 宋洋 | 姚远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刘健 | 宋洋 | 姚远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胡荣云 | 吴殿臣 | 范坪平 | ||||||||
施工负责人资质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辽建安AB[2012]18278],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辽建安AB[2011]14313],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辽******6025],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辽******6025]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辽建安DB{2020}00045],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 | ||||||||
设计负责人资质 | 高级工程师 | 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水排水)[CS******2] | [高级工程师] | ||||||||
注册资格 |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
证书编号 | 辽******5299 | 辽******6025 | 辽******9925 | ||||||||
投标报价 | 99.300000% | 99.800000% | 99.710000% | ||||||||
工程工期 | 197 | 197 | 197 | ||||||||
质量要求 |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验收合格;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设计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验收合格 |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验收合格;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设计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验收合格 |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验收合格;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设计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验收合格 | ||||||||
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 |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施工总承包) | ||||||||
评审得分 | 92.17 | 88.28 | 83.42 | ||||||||
企业业绩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有限公司(设计费率2.25%;施工费率97.05%)业绩:排水防涝二期(二批)-细河和卫工明渠(揽军桥-南阳湖大桥)排涝及疏浚整治工程施工第二标段;弘业悦府三期景观设计;2022年铁西区桥下空间提升改造************有限公司(设计费率2.73%************有限公司(设计费率2.80%;施工费率97.00%)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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